互聯網藥品信息證書編號:(蘇)-經營性-2020-0005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蘇B2-20150023 Copyright ?南京瑞凡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2003-2026 qxw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師支持:北京易歐陽光律師事務所
1.治療時間:熱療的起始時間以放療后1周左右開始較好。熱療與化療聯合主要是起增敏作用,故可與化療同期進行,較好的血液循環可能使到達治療部位的藥物濃度更高,細胞對藥物的吸收更好。二次熱療的間隔期需要>72h或3d。與化療聯合使用時,要根據所選用的藥物決定用藥期間的熱療使用時間。一般而言,每周進行一次熱療。每次熱療時間應該以從達到有效治療溫度開始后進行記錄,以持續45~60min為宜。
2.熱療與放療聯合的序貫治療:原則上采用先放療后熱療的序貫方式。
3.局部特殊情況下的治療:疤痕局部的血流較未受創傷時的原正常組織要差,散熱能力也因此會受到影響,易造成局部組織燙傷,在治療時需要特別引以注意,盡量避免將疤痕處作為加熱中心進行熱療。癌性潰瘍是在腫瘤放療過程中常見的一種情況,如果局部沒有合并嚴重感染,可不作為熱療的禁忌證。但需注意的是,對于潰瘍處要進行常規處置。
4.治療前準備:治療前需要對患者的基本情況清楚的了解,以便于治療中觀察、降低可能發生的意外情況。對有可能造成對微波場改變而形成影響的相關物品均不宜帶進治療室內,如金屬飾物(項鏈、耳環、手鐲、戒指、發飾等)、皮帶、鑰匙等。
添加客服微信
為您精準推薦